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省委组织部相关工作要求,为准确、全面做好中层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现就学校中层干部补充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告对象:全校中层干部(含组织员、调研员) 二、报告方式:采取由中层干部本人亲笔填写的方式进行;校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组织做好本单位中层干部个人事项补充报告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按期上报。 三、相关要求: 1、全校中层干部要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客观真实地填写补充报告表中各项内容。对不如实报告、隐瞒不报或者所报事项不清楚、不完整的,将要求报告人限期补充报告或者重新报告。 2、请于2014年6月9日(星期一)前送交学校党委组织部(教学9号楼1711室)。
另附通知: 根据《关于做好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甘组通字[2014]48号)要求,请各单位负责摸底上报本单位处级以上干部配偶(或子女)已移居国(境)外情况,各单位中层干部有无此类情况,均作出详细说明。该报告与《干部个人事项补充报告表》一并于6月9日(星期一)前上报党委组织部(9号楼1711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