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中央决定,今年上半年将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集中轮训。根据省委组织部《全省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集中轮训工作安排意见》和省高校工委《关于对省属高校处级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学校决定:从2013年4月底至5月底,对现任正、副处级干部进行集中培训。现就我校培训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掌握党的十八大的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紧密联系高等教育发展实际和学校工作实际,深入理解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和指导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八大和甘肃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努力提高办学水平,为推动学校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政治保证。 二、培训的主要内容 (一)组织干部认真研读党的十八大文件,原原本本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党章,学习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八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党在新形势下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保持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样的目标继续前进的重大问题,引导干部深刻领会过去5年和10年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新的历史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丰富内涵,进一步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深刻领会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基本要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部署,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要求,在用党的十八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要围绕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大战略目标,联系学校工作实际,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对教育工作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和新任务、新要求。学习内容包括:一是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二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三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四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五是坚持教育公益性,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六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三、培训对象和方式 (一)根据省高校工委要求,组织部部长、人事处处长、财务处处长、审计处处长参加省高校工委举办的培训班,可不参加本次培训。其他所有处级干部都参加本次集中培训。 (二)学校组织的集中培训采取个人自学、集中辅导、研讨交流和观看视频资料的方式进行。 1、个人自学环节。个人自学要认真研读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习近平《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李克强《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刘云山《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和指导意义》和甘肃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有关文件,每位干部撰写一篇2000字的理论文章或心得体会,作为培训班讨论交流的材料,并于5月10日前由各单位统一报送党委组织部(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 2、集中辅导环节。在4月25日-5月24日学校举办的新提任中层管理干部专题培训班上安排两场专题讲座,同堂听取专题辅导报告,内容分别是《甘肃经济增长和城乡收入五年翻番的条件和措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五位一体”总布局》。另外由各单位自行组织,通过组织部网站的网络视频开展集中学习,学习内容请登录学校组织部网页自行选择观看四场专题讲座。 3、研讨交流环节。5月6日—5月24日,开展形式多样的交流和研讨活动。各单位要在深刻领会十八大精神实质的基础上,结合促进学校内涵式发展的实际,深入讨论交流,提出本单位、本部门内涵式建设与发展的新思路、新思考,并于5月24日前形成文字报告,报党委组织部。各学院的研讨交流以学院中层干部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为单位进行,机关各部门的研讨交流由机关党委组织开展。 4、培训总结环节。5月24日—31日,学校全面总结培训工作,撰写学校培训的专题总结报告报省高校工委;汇编理论文章及心得体会;同时,认真遴选后向省上报送10篇优秀论文。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对处级干部进行党的十八大精神集中培训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把集中培训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联系教育工作实际,将本次集中培训工作与党委中心组学习相结合,与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相结合,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相结合。 (三)严格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确保所有应当参训的处级干部参加培训。以中层干部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为单位,确保2天半集中学习交流的时间。确保每个单位和每位处级干部认真学习思考,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和推动本职工作。 (四)加强培训管理,严格遵守干部培训学习的有关规定。听取专题辅导报告期间一般不得缺席,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者,由本人提出申请,学院党委或本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学校党委组织部批准。
附件:1、《西北师范大学处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集中培训时间安排表》 2、《西北师范大学处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集中培训学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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